湖北局:實行“七步工作法”抓實安全監察 | |||
煤炭資訊網 | 2022/11/22 8:48:02 安監動態 | ||
日前,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湖北局(以下簡稱湖北局)找準切入點和突破口,積極探索實行非煤礦山安全監察“七步工作法”,守護礦山安全生產。 定方案。開展監察前,根據月度監察執法計劃,針對性了解被監察市、縣礦山數量及種類等情況以及存在的突出問題,全面掌握基本情況后,根據監察人員專業特長進行任務分工,帶著問題和重點深入一線開展監督檢查。 聽匯報。到達現場后,聽取地方政府以及相關監管部門情況介紹,詳細詢問屬地監管存在的問題和難點,深入了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現狀。 看資料。結合《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》,對照監察清單查閱地方黨委、政府和相關部門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情況,對相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進行詢問抽考,核實相關工作落實情況是否與臺賬資料一致。 查企業。實施“監察+專家”和“企業負責人+安全管理人員+崗位操作員”全員全程監察模式,隨機抽查礦山企業,聽取情況介紹,對照企業抽查檢查清單,查閱工作資料,會同礦山專家深入檢查地面和井下作業現場,針對發現的問題隱患,面對面督促,手把手指導。 講問題。根據每次監察情況,形成問題反饋報告,組織召開監察情況通報會,及時反饋地方政府及部門安全監管責任落實情況及存在的問題、礦山企業存在的問題隱患和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要求。 下文書。針對礦山企業存在的安全隱患,向地方應急管理部門下達《非煤礦山安全監察移送書》,對存在重大隱患的下達《現場處置決定書》;針對政府或部門存在的突出問題或共性問題,下達《加強和改善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建議書》。 促整改。結合問題隱患整改時限,安排專人實時壓茬督辦,動態分析整改成效。對不放心的礦山企業開展隱患排查“回頭看”,對凡是整改慢、效果差、走形式的下達督辦函,適時約談地方政府及部門負責人,提出監察意見建議,整改完成后及時歸檔,實現閉合管理。(鄧峰)
|